1. 招标编号:NXITC151204F031
2.变更内容:
1)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: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含港、澳、台)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,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(或等值外币),投标人具备从事财务、税务等咨询活动的执业资格;现变更为投标人具备从事财务、税务等咨询活动的执业资格;
2)原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 日至2015年12月30日,变更为2015年12月28 日至2016年1月4日。
3)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16年1月15日9:00时变更至2016年1月19日9:00时,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(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)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3.联系方式
招标人: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7号
联系人:户小燕
电 话:0951-5165265
招标代理机构: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
地 址: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
联 系 人: 陈琳
电 话:0951-5047216
电 子 邮 件:125314886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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